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

3 章節 不自作聰明,「則無不治」

不尚賢,使民不爭;
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;
不見可欲,使民心不亂。
是以聖人之治: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。常使民無知無欲。使夫1智者不敢為也。為無為,則無不治。
1. 夫 : 原作「天」。據河上公本、《馬王堆老子乙》改。

不特別崇尚賢能,讓民眾不爭做賢能。
不看重那些難得的貴重貨物,讓民眾不偷盜。
不表現出希望別人做什麼的欲望,讓民眾不專心。
所以聖人的施政大綱如下:讓民眾不自以為是(虛其心)、吃得飽(實其腹)、減少強迫行為(弱其志)、讓他們有強健體魄(強其骨),常常讓民眾不自以為是(無知無欲),讓那些聰明的人不敢以為人定勝天,讓他們就做這些「不自以為是」的事,那就沒有不上軌道的事了。

本章告誡統治者要讓百姓「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」,常讓百姓「無知無欲」。《老子》全書共用了三次「無知」,不只要百姓「無知」,也要統治者「無知」(明白四達,能無知乎?,《老子》第10章),可見「無知」不可能是「白痴、智障」的意思,而是「不自以為是」的意思。

《老子》全書則用了五次「無欲」(第1、3、34、37、57章),不能簡單翻譯成「沒有欲望」,而是「客觀」的意思,我在第1章已經詳細說明。

請注意:「弱其志」的「志」不是「志向」,如果有人志於道,老子會希望「弱其志」嗎?老子曾說「強行者有志」,可見「志」是一種強迫行為的「意志」,例如:「懸樑刺股」或「臥薪嘗膽」就是強迫行為,所以「弱其志」是指減少百姓這類的強迫行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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